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制定「苗栗縣苗北藝文中心設置自治條例」,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九月二日施行。 附「苗栗縣苗北藝文中心設置自治條例」條文乙份。

刊登日期:2019/7/31
發文日期:2019/7/8
發文文號:府行法字第1080130306號令
制定「苗栗縣苗北藝文中心設置自治條例」,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九月二日施行。
附「苗栗縣苗北藝文中心設置自治條例」條文乙份。
發文機關:苗栗縣政府
附件:
  • 苗栗縣苗北藝文中心設置自治條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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